c1行驶证实习期扣驾驶分的限定:
1、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包括12分,从机动车行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行驶证的清分时间是行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行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1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2、出行违法行为记分周期大多数为12个月,总包括12分,按照违法情节依次可扣12分、6分、3分、2分、1分,在实际工作中也碰到被扣0.5分的;
3、1年内假如扣驾驶分相当少,则到了下个周期,自动清零,从新从12分算起。一般情况下周期内扣满12分的司机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活动,有的地区对本周期内扣驾驶分到了9分以上也必须参加学习。对违法状况特别严重的,往往给予暂扣驾照或吊销驾照处理;
4、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行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不然你的行驶证无法正常用;
5、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行驶人只要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除去出行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行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行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出行违法记分周期,如行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一年4 月1日,那一个出行违法记分周期为201一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